2019年7月6日 星期六

法人承租負擔扣稅與補充保費 國稅局:租金就要這樣算

法人承租負擔扣稅與補充保費 國稅局:租金就要這樣算
2019-07-06 18:47
好房網News記者陳倩雯/綜合報導

常有公司或行號詢問承租房屋時,租賃契約若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扣繳稅款及健保補充保費,應如何計算所得稅扣繳稅款?南區國稅局表示,單次給付租金大於2萬元時,所得稅各類扣繳為10%%,補充保險費率則為1.91%,如果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千元者,則免予扣繳。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租賃契約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負擔扣繳稅款及全民健保補充保險費,則該款項實質上為租賃財產權利之對價,與支付現金租金之性質相同,因此承租人代出租人支付的各項稅費,都應作為租賃之給付額辦理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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