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 星期五

房東未報租賃所得房客慘遭罰?真相曝

房東未報租賃所得房客慘遭罰?真相曝

三立新聞網

2021年12月10日 週五 上午10:55·1 分鐘 (閱讀時間)

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好委屈?高雄市有一間專門經營二手商品小店家,從107年中開始承租了一間店面,月付租金4萬元,全數繳給房東,沒想到,卻收到國稅局罰單,原因是「未依規定扣報繳」,讓負責人李先生忿忿不平,為何房東未申報租賃所得沒罰房東,房客反而遭到處罰?對此,財政部給出解答。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解釋,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房客)給付租金,應由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負責人),依規定的扣繳率扣取稅款,並依限繳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該商家負責人未履行扣繳義務,因此受到處罰。至於所得人(房東)漏未申報租賃所得且稅額達一定金額以上,也會被處以漏稅罰,不會只針對房客。

該局呼籲,營利事業承租房屋作為營業場所,於給付租金時,應依規定扣繳給付租金的10%(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千元者,免予扣繳),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納,並於隔年1月底前填發扣(免)繳憑單申報書向國稅局申報,以免受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炒房又假藉非自願離職逃漏房地合一稅 國稅局靠這招揪出

炒房又假藉非自願離職逃漏房地合一稅 國稅局靠這招揪出 吳馥馨 2023年11月11日 週六 上午7:00 個人出售持有期間5年以下的房地,最高稅率為45%;若符合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性」離職因素等要件,可適用20%優惠稅率計算應該稅額。但台北國稅局靠這招,揪出「假離職、真炒房,又...